电子天平重复性的测定要在空载和加载状态下进行,加载方式有半载和全载两种,并在显示值稳定后进行读数。每加载一次,应返零一次。对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的天平各对应测试的载荷点应分别测定10次。最大称量在1000kg以上的天平在测试条件受限时,可适当减少次数,但不得少于3次。在周期检定或日常的常规计量性能检查时,载荷点的测定次数允许适当减少。对于特种准确度级高精密天平和高准确度级精密天平,按规定载荷量分别测定6次,而中准确度级商用天平和普通准确度级普通天平按规定载荷量分别测定3次。按重复性测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只使用等于最大称量的载荷作为试验载荷进行具体检定。
来源:电子天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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